环球看点!处理体罚学生的教师,能否尊重民意?
处理体罚学生的教师,能否尊重民意?
东莞市寮步明珠小学二年级的十多名学生因在课堂上做不雅手势,被老师罚扎马步,还被老师拿棍子抽打。事后,涉事教师被开除。据报道,涉事班级共有47名家长,有44名都对涉事老师进行挽留,希望她能重回学校的岗位。(5月23日北晚在线)
育人靠的是方法,而不是体罚。对于违纪违规的学生,可以惩戒,但不能体罚。
(资料图片)
教育学生的方法千万条,就是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一条。体罚学生不是教育行为,而是违法行为。因为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义务教育法》《教师法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: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遗憾的是,总有教师以身试法,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给学生的身心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。因此,对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,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态度非常坚决,不包庇,不袒护,发现一起,处理一起,并要求广大教师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,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发生。
对于教师体罚学生的处理,一般情况下,除了批评教育外,并视情节轻重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,给予相应的处理。也就是说,处理体罚学生的教师,并非开除一个选项。可能前车之鉴没有成为后事之师,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件时有发生,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的影响,也对教师队伍的形象及教育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,一些地方加大了处罚力度,只要出现体罚学生的行为,就解除合同或开除。
加大力度,加重处罚,对体罚学生的行为零容忍,不是不可。但是,开除一名教师,很容易,只需要一纸公文。而培养一名合格的教师却很不容易,需要较高的成本。更为关键的是,对体罚学生的教师一律解除合同或开除,未必合法,也未必符合民意。
东莞市寮步明珠小学的这名教师,因体罚学生被开除,涉事班级有47名家长,其中44名家长对涉事教师进行挽留。类似的挽留事件,曾经在江苏盐城市滨海县也发生过,该县的一名教师体罚学生,被调离岗位,几十名家长集体写请愿书,联名签字按手印,恳求该教师回学校上课。由此可见,开除体罚学生的教师,并非家长希望看到的处理结果。
对于体罚学生的行为,家长应该是深恶痛绝的。他们挽留体罚学生的教师,是包容,并非纵容。家长能够谅解体罚学生的教师,表明该教师得到了家长的认可,或具有高度的责任心,或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,等等。可以肯定地说,家长挽留体罚学生的教师,是有原则的,并非是非不分。
学生评教师、家长评教师,是许多地方评价与考核教师的重要举措。处理体罚学生的教师,尤其是开除体罚学生的教师时,听取家长的意见,尊重家长的意愿,既是对涉事教师负责,也是对学校教育负责。
尊重家长的意愿,并非家长说了算,处理的决定权依然掌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手中。纵使家长要求留下来,也只是给体罚学生的教师留下改过的机会,并非网开一面,既往不咎,免于处理。
因此,处理体罚学生的教师,不妨听听家长的意见,尽可能尊重家长的意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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